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监事: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
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
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它重要会议,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二)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开展套期保值、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设立全
资子公司等事项相关议案,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按照《监事会议事
规则》,以诚实、守信、尽职的原则对各项议案事项均合理、审慎地进行了审议。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监事会
成员列席和参加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的提
议,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监督作用,履
行了监事会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时跟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的实施进展,着重关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
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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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
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
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
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济成果。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
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
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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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且对公司的
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
的有关决议。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