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7 1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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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审未判决
续审判过程中的相关核算情况对本次新增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因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事项,自 2023 年 1 月起陆续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立案文件,此前涉及原
告 191 人(其中 3 人已撤诉),涉案金额 1,956.87 万元,上述案件已经深圳中
院一审判决,公司应赔偿损失合计 1,628.87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合计 29.71 万
元,公司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 2024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最新一批案件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立案文
件,新增原告 49 人,涉案金额 871.16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系列案件
原告合计 240 人(其中 3 人已撤诉),涉诉金额合计 2,828.03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本系列案件作出二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参照本系列案件中已出具的一审判决,本次新增案件将增加公司的预计负债,
公司将根据后续审判过程中的相关核算情况对本次新增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本系列案件尚未二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
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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