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电
话及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
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调整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70,000 万元(含)”。除调整回购资金总额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
内容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 2025011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