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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并按照横店影
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
计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蒋岳祥先生和董事胡
天高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爱珠女士担任,委员中独立董
事占比达三分之二。
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仍由上
述人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各委员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
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委员未对审议的议案提
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
预案。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聘任潘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的独
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综合考虑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等
方面,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3)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4 年度审计费用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审计费
用及聘用条款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出现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的相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等事项再次进行审阅,并通过表决形成书面意见,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
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
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及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在充分知
悉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
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
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核查,审
计委员会认为: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
缺陷。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了各方的意见,
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
了审计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秉承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在公
司定期报告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充分发挥了审计、协调、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加强与公司经营层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升各项
工作,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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