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6 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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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
会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于 2025 年 3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
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
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引进和保留优秀人才,提
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
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
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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