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6 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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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15:0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
次会议。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
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实施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推
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为了规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
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认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能切实有效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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