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曹亮亮女士、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
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含超募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