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海天水务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
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5月6日经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
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
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
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2024年4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二)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
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