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5-01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现有总股本1,080,551,669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回购股份18,556,845股不参与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本
次 实 际 分 红 的 总 金 额 为 212,398,964.80 元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为1.965653元;本次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53。
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预案已经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8,556,845 股 后 的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2,398,964.80元。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18,556,845股后的1,061,994,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3 月 12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5 年 3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5年3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2025年3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3月4日至登记日: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18,556,845股
不参与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为
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即分红
总额/总股本)为1.965653元。本次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53。
七、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
(二)咨询联系人:公司投资者关系室 何俊健
(三)咨询电话:0751-8153162
(四)传真电话:0751-8535226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
的文件;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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