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5 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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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963,8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048%
累计已回购金额           6,119,008.0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09 元/股~3.14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 3.93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5-011 号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963,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048%,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3.14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3.0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 6,119,00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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