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9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或者“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公司以564,821,828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074,298.50元,不实施公
积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等其他措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
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8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3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3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3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减持底价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
咨询联系人:刘禹征
咨询电话:027-65524626
传真电话:027-6552462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