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
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
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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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5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人员简历详见
《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审议上述议案时以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2 名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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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理登记手续。
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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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共 1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此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
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
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5 年 月 日
附注: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