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
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
按照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延期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中披露的内容,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50,022.00 50,022.00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新建项目”
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26,349.19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
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1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
段的固定资产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
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2)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
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4日,公司实施完毕该次回购股份方案,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49.1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825.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不计在内)。本次
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29.981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需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