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星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资格和条件。
案、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
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契合公司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能
够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已对此作出承诺,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
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票预案、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的内容、
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