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3 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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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发出,并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
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需要,为进一步聚焦资源积极应对行业发
展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华橙网络32.7321%股权(对应出资额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挚澄”);华橙网络的另一股东宁波华煜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的创新业务投资平台,以下简称“宁
波华煜”)将持有的华橙网络18.1969%股权(对应出资额1,417.63万元)以
  同时,根据公司《核心员工创投新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华橙网络核心员工通过宁波华煜间接持有的华橙网络合计 12.8636%股权(对应
出资额 1,002.14 万元),同步平移转让至上述核心员工共同出资新设立的持股主
体(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的主体为准,该转让事项以下简称“华橙员工持股平移”)。
华橙员工持股平移的定价按照员工历史上取得该出资额时的价格以及管理办法
约定的份额处置定价原则予以确认,预计合计平移转让价格为 3,316.59 万元(因
员工变动会导致平移价格发生变化,具体金额以届时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董事傅利泉、
陈爱玲、赵宇宁、袁利华、张晓明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宁波华煜对
外转让华橙网络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宁波华煜均不再持有华橙网络股
权,华橙网络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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