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回购事项概要
资子公司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宝莫”)与蔡建军、湖南众鑫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众鑫”、与蔡建军合称“交易对方”)、醴陵市日
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或“日景矿业”)在成都市签署了《成
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蔡建军、醴陵市日景矿业发
展有限公司关于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
(以下简称“《股
权回购协议》”),约定成都宝莫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配合办理将所持目标公司
股权变更登记至湖南众鑫或其指定第三方名下。
成都宝莫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回购协议》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以下简称“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剩余回购价款的支
付义务,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鑫聚。
简称“融聚担保”)向成都宝莫出具《担保函》,承诺若湖南鑫聚未能在 2025 年
证责任的,自融聚担保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须就湖南鑫聚全部剩余应付款项无
条件承担代偿义务。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成都宝莫累计收到湖南众鑫、湖南鑫聚股权回购价
款、回购溢价款及违约金 134,880,000 元,剩余尚未收回股权回购价款、回购溢
价款及违约金 90,392,323.62 元。
截止本公告日,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未按约定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项,融聚担保亦未在《担保函》约定的代偿期限前履行代偿义务。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成都宝莫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向融聚担保、湖南众
鑫、湖南鑫聚、蔡建军及日景矿业等相关方正式发送律师函,要求其严格履行《股
权回购协议》及《担保函》项下义务。
分期付款申请书》,根据《股权回购协议》有关条款并结合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
的实际情况,申请对剩余股权回购价款予以分期支付并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前付讫。
公司将审慎评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的延期支付申请,并根据进展情况,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成都宝莫未按期收回剩余股权回购款项不会对公司主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督促前述交易相关方履行支付或代偿义务,必要时将依法采取包
括诉讼、财产保全等在内的法律措施,以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得到最大程
度保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