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3 18: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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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购 公 司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5)。
    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24,100 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最高成交价为 1.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1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5,496,54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的时
间区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
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及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
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立足公司长
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
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回购股份后按
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
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
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公司总
股本及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4    0.00%        5,325,094    0.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49,999,006   100.00%   3,544,674,906   99.85%
   总股本      3,550,000,000    100%     3,550,000,000    100%
  注:因目前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尚未授予,故
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仍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符
合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来源;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本
次回购股份的时间符合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部分股
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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