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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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计报告 1 - 4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 6
合并利润表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 - 9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 11
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 13
公司利润表 14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5 - 16
公司现金流量表 17 - 18
财务报表附注 19 - 9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6849_A01号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6849_A01号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
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
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
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6849_A01号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
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包
头铝业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
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
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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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6849_A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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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 乐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筱桐
中国 北京 2025 年 2 月 27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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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基本情况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有限
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22日成立。本公司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铝、铝合金及其加工产品、高纯铝、热
能、炭素制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以及电力生产、
电力供应业务。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集团”)。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
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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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本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
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
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
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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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
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
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下备注。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
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
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
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
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
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
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
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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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
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
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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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续)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
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
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
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
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
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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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
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
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
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
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
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未扣除
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
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
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
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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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
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
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存货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备品备件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
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釆用一
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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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
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
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
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均按单个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
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
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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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
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
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
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
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
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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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办公及其他设备。
固定资产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
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
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
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使用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在安
全生产费中列支,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50年 5% 1.9%-9.50%
机器设备 10-30年 5% 3.17%-9.50%
运输工具 10-20年 5% 4.75%-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 4-5年 5% 19.00%-23.75%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清理及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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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
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 实际开始使用
机器设备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运输工具 满足资产可使用条件
办公及其他设备 满足资产可使用条件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
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
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
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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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无形资产包括电解铝指标、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及其他。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
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
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自第三方采购电解铝指标用于新建的电解铝生产线。电解铝指标不存在确定的
法定或者规定使用年限,相关生产线达到使用寿命后,其可回收价值具有较高的不确
定性。因此,电解铝指标以取得的成本作为初始入账成本,在生产线预期使用年限内
按直线法摊销,并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迹象评估。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电解铝指标 50年
土地使用权 46年或50年
电脑软件及其他 10年
本集团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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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
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等支
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予以资本化: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及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
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
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本集团对除存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外的资产减值,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按以下方法确
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
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
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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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
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
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
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
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
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
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此外,按照国家政策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符合条件的下属子公司建立了企
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员工可以自愿选择加入
或者不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
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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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
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
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
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
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
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
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该可行权
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
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本集团修改股份支付计划条款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
团根据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核算;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核算时不予以考虑,除非本
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本集团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则
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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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
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
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
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收该商品。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
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
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
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
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
合同负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
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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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
政补贴等,但是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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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
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
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
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
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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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
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
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租赁的土地及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
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
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
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
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
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
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
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的除外。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
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
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
负债。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
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3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
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
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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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
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
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
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
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
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
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
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
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所涉及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主要包括:对于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主要是结合相关客户历史回款情况、相关客户信用评级、信用风险变
化情况以及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在组合基础上采
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主要是依据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
分为不同的组合,结合历史损失情况计算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率,对历史损失率是否
可以代表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敞口期间经济环境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损失情况进行估计和
判断,结合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损失率的调整比例进行合理估计,以确定不同风险特征
组合的信用损失率。这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而牵涉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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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
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
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
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
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
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
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
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
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
款利率。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本集团定期复核相
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费用数额。资产使用
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市况改变及
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折旧费用进行
调整。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本集团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作出估计,此估计需综合考虑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呆滞、毁损存货,存货的估计
售价以及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情况。当存货的实际
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
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
债表中存货账面价值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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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本集团本年度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环境保护税 - 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按每污染当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企业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
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获取
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已办理备案手续,有效期为三年,于2024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20年第23号《关
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
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新材料”)于2019年申请了西部
大开发税收优惠,并于2019年5月16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于
根据2023年9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
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本公司在通过先进制造业企业认定后,自2023年1月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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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业务 注册 持股比例(%) 表决权
主要经营地/ 性质 资本 比例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
内蒙古华云新材 内蒙古自治区 铝及铝产品的
料有限公司 包头市 冶炼、加工等 1,400,000,000.00 50 - 51
根据华云新材料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和中铝集团分别按照51%和49%行使股东会表决
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实际上控制了华云新材料。因此,将华云新材料纳入本
集团合并范围。
于2024年10月,中铝集团将认缴的5亿注册资本实缴到位,华云新材料实收资本由19亿
元变更为24亿元。于2024年12月,中铝集团及本公司对华云新材料同比例减资5亿元,
合计减资10亿元,减资后,华云新材料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24亿元变更为14亿元,
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一致。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如下:
少数股东 归属于少数 向少数股东 年末累计
持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支付股利 少数股东权益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
有限公司 50% 661,147,665.93 302,910,319.00 3,476,289,346.49
下表列示了上述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这些信息为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销前的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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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2,042,736,730.73
非流动资产 10,488,494,701.77
资产合计 12,531,231,432.50
流动负债 1,635,616,981.57
非流动负债 3,136,888,281.74
负债合计 4,772,505,263.31
营业收入 14,414,278,574.68
净利润 1,322,295,331.85
综合收益总额 1,322,295,33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9,801,273.12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1,440,689,321.63
非流动资产 9,727,192,672.09
资产合计 11,167,881,993.72
流动负债 1,206,746,017.76
非流动负债 2,419,802,669.54
负债合计 3,626,548,687.30
营业收入 13,121,321,150.87
净利润 1,333,797,395.80
综合收益总额 1,333,797,39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2,540,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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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银行存款 5,138,273.85 699,172.78
其他货币资金 76,000,000.00 54,629,000.00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2,048,469.20 24,624,663.17
合计 103,186,743.05 79,952,835.95
银行承兑汇票 46,068,134.81 87,494,804.98
合计 46,068,134.81 87,494,804.98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3,495,135,369.08 4,774,292,207.88
减: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坏账准备 - -
合计 3,495,135,369.08 4,774,292,207.88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合计 3,495,135,369.08 4,774,292,207.88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科目核算,本集团认为该资金池本金及利息信用风险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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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原材料 1,040,101,699.32 549,025,516.17
在产品 1,310,157,647.90 895,720,730.50
库存商品 133,997,699.08 82,886,608.44
备品备件 113,318,255.78 94,359,412.69
减:存货跌价准备 104,770,672.49 -
合计 2,492,804,629.59 1,621,992,267.80
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年末余额
原材料 - 64,887,308.60 64,887,308.60
在产品 - 15,746,327.03 15,746,327.03
库存商品 - 24,137,036.86 24,137,036.86
合计 - 104,770,672.49 104,770,672.49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66,067,844.65 37,297,852.42
合计 266,067,844.65 37,297,852.42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联营企业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87,109,690.65 70,735,276.41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2,141,237.57 2,106,582.31
内蒙古圪柳沟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426,156,729.70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合计 515,707,657.92 73,141,858.72
联营企业的主要信息: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 业务性质 本集团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
(%)
联营企业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汽车租赁、停车服务等 49.00 权益法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33.33 权益法
内蒙古圪柳沟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煤炭开采、能源项目开发 14.29 权益法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碳素制品生产与销售 49.00 权益法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从事电解铝用碳素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为本集团的重要
联营企业。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本年增加 权益法下投资损益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现金股利 余额 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70,735,276.41 - 28,692,403.77 1,335,757.64 (13,653,747.17 ) 87,109,690.65 -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2,106,582.31 - 34,655.26 - - 2,141,237.57 -
内蒙古圪柳沟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0 - - - - 300,000.00 -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注) - 442,964,752.09 5,731,977.61 - (22,540,000.00 ) 426,156,729.70 -
合计 73,141,858.72 442,964,752.09 34,459,036.64 1,335,757.64 (36,193,747.17 ) 515,707,657.92 -
注:2024年3月,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49%股权无偿划转至本集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4年3月31日
为实际交割日,2024年1-3月过渡期内损益由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享有。于2023年12月31日,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下表列示了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会计政策差异
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729,122,486.79
非流动资产 726,622,012.81
资产合计 1,455,744,499.60
流动负债 586,036,887.97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586,036,887.97
净资产 869,707,611.63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426,156,729.70
投资的账面价值 426,156,729.70
营业收入 1,387,655,253.55
所得税费用 2,350,316.89
净利润 11,697,913.49
综合收益总额 11,697,913.49
收到的股利 22,540,000.00
下表列示了对本集团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89,550,928.22 73,141,858.7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8,727,059.03 38,939,080.10
综合收益总额 28,727,059.03 38,939,080.10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固定资产 11,320,506,273.78 9,810,502,491.00
固定资产清理 - 6,776,986.33
合计 11,320,506,273.78 9,817,279,477.33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4,622,415,138.83 12,615,942,218.94 86,495,561.08 68,927,210.70 17,393,780,129.55
购置 - 4,182,272.53 1,340,707.96 502,477.88 6,025,458.37
在建工程转入 592,894,126.94 1,941,077,236.34 4,812,831.84 209,734.51 2,538,993,929.63
年末余额 5,215,309,265.77 14,561,201,727.81 92,649,100.88 69,639,423.09 19,938,799,517.55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241,544,113.99 6,246,164,034.64 48,275,033.17 47,294,456.75 7,583,277,638.55
计提 126,715,772.24 690,718,378.37 8,023,696.03 7,568,701.80 833,026,548.44
年末余额 1,368,259,886.23 6,936,882,413.01 56,298,729.20 54,863,158.55 8,416,304,186.99
减值准备
计提 172,323,263.10 29,386,625.38 279,168.30 - 201,989,056.78
年末余额 172,323,263.10 29,386,625.38 279,168.30 - 201,989,056.78
账面价值
年末 3,674,726,116.44 7,594,932,689.42 36,071,203.38 14,776,264.54 11,320,506,273.78
年初 3,380,871,024.84 6,369,778,184.30 38,220,527.91 21,632,753.95 9,810,502,491.00
固定资产清理
机器设备 - 6,776,986.33
合计 - 6,776,986.33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在建工程 2,118,004,995.71 1,543,491,329.98
工程物资 175,290,490.53 130,456,128.98
合计 2,293,295,486.24 1,673,947,458.96
重要的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年末余额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
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 17,919,669.58 1,862,857,543.72 - 1,880,777,213.30
三期 1,490,797,417.12 929,404,771.54 2,420,148,244.41 53,944.25
其他 34,774,243.28 321,245,280.10 118,845,685.22 237,173,838.16
合计 1,543,491,329.98 3,113,507,595.36 2,538,993,929.63 2,118,004,995.71
工程物资
专用材料 175,290,490.53 130,456,128.98
合计 175,290,490.53 130,456,1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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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机器设备 土地使用权 合计
成本
年初余额 1,706,288.95 914,033,092.35 915,739,381.30
增加 - 256,075,302.46 256,075,302.46
年末余额 1,706,288.95 1,170,108,394.81 1,171,814,683.76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184,922.88 157,052,812.89 158,237,735.77
计提 521,366.07 57,044,589.38 57,565,955.45
年末余额 1,706,288.95 214,097,402.27 215,803,691.22
账面价值
年末 - 956,010,992.54 956,010,992.54
年初 521,366.07 756,980,279.46 757,501,6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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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电解铝指标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1,336,981,132.05 313,247,723.61 333,079,105.21 1,983,307,960.87
购置 364,792,452.51 - 6,625,000.00 371,417,452.51
年末余额 1,701,773,584.56 313,247,723.61 339,704,105.21 2,354,725,413.38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33,991,230.25 42,257,544.17 42,019,829.98 218,268,604.40
计提 37,438,025.92 6,433,919.73 9,807,847.57 53,679,793.22
年末余额 171,429,256.17 48,691,463.90 51,827,677.55 271,948,397.62
账面价值
年末 1,530,344,328.39 264,556,259.71 287,876,427.66 2,082,777,015.76
年初 1,202,989,901.80 270,990,179.44 291,059,275.23 1,765,039,3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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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某些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
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于2024年12月31日,抵销金额为158,367,066.68元(2023年12月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30,298,358.51 -
存货跌价准备 15,715,600.87 -
职工薪酬 10,465,074.57 9,305,957.36
政府补助 8,615,764.95 2,710,917.99
租赁负债 175,956,115.04 181,047,527.29
股权激励 785,474.80 788,104.32
碳排放权 6,173,296.41 2,264,150.93
加速折旧 13,917,111.91 -
其他 2,200,806.71 2,239,995.39
合计 264,127,603.77 198,356,653.28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 158,367,066.68 166,726,551.72
合计 158,367,066.68 166,726,5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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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货币资金 注1 76,000,000.00 54,629,000.00
合计 76,000,000.00 54,629,000.00
注1: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76,000,000.00元(2023年:54,629,000.00
元 ) , 其 中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保 证 金 为 45,000,000.00 元 ( 2023 年 :
银行承兑汇票 450,000,000.00 350,000,000.00
合计 450,000,000.00 350,000,000.00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以 45,000,000.00 元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应付账款并不计息,通常在一年内清偿。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合计 814,397,924.32 927,976,0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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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预收货款 141,905,591.23 127,112,053.06
合计 141,905,591.23 127,112,053.06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0,000.00 812,288,932.62 812,288,932.62 150,000.00
职工福利费 - 35,971,352.43 35,971,352.43 -
社会保险费 - 46,428,990.96 46,428,990.9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226,544.36 44,226,544.36 -
工伤保险费 - 2,202,446.60 2,202,446.60 -
住房公积金 - 73,153,611.00 73,153,611.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9,268,570.38 28,430,132.02 17,270,771.32 70,427,931.08
设定提存计划 4,051,722.54 154,832,548.71 154,854,717.73 4,029,553.52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 101,482,234.12 101,482,234.12 -
失业保险费 - 3,141,090.19 3,141,090.19 -
企业年金缴费 4,051,722.54 50,209,224.40 50,231,393.42 4,029,553.52
辞退福利中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497,765.43 868,376.48 825,814.59 540,327.32
合计 63,968,058.35 1,151,973,944.22 1,140,794,190.65 75,147,811.92
增值税 5,689,757.59 6,157,127.81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0,998.95
企业所得税 42,858,855.04 122,147,947.01
个人所得税 11,941,808.80 5,315,094.17
印花税 4,209,165.73 3,907,288.95
环境保护税 7,903,885.86 7,929,647.36
教育费附加 - 184,713.84
地方教育附加 - 123,142.56
水利建设基金 32,992.33 63,950.17
合计 72,636,465.35 146,259,9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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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应付股利 1,720,358,121.51 1,720,358,121.51
其他应付款 1,433,515,604.84 465,429,990.98
合计 3,153,873,726.35 2,185,788,112.49
应付股利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720,358,121.51 1,720,358,121.51
其他应付款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688,091,646.73 237,994,047.85
第三方无息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48,399,572.67 68,888,199.40
应付自备电厂四项基金 554,383,566.09 56,622,048.09
应付碳排放权 56,249,649.05 15,094,339.62
其他 56,391,170.30 56,831,356.02
合计 1,433,515,604.84 465,429,990.98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8,518,487.03 139,591,124.0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7,140,556.94 25,129,566.26
合计 145,659,043.97 164,720,690.32
信用借款 3,028,884,759.02 2,030,513,181.99
保证借款 - 300,474,993.9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8,518,487.03 139,591,124.06
合计 2,910,366,271.99 2,191,397,051.85
租赁负债 847,581,698.18 819,787,093.8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7,140,556.94 25,129,566.26
合计 820,441,141.24 794,657,527.59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245,510,271.00 100% 2,245,510,271.00 100%
合计 2,245,510,271.00 100% 2,245,510,271.00 100%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3,780,421,863.77 - 3,780,421,863.77
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 7,785,662.07 3,111,231.90 10,896,893.97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
其他权益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
(附注六、6) - 1,335,757.64 1,335,757.64
其他 370,375,719.43 442,898,744.37 813,274,463.80
合计 4,158,583,245.27 447,345,733.91 4,605,928,979.18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69,930,939.83 62,685,493.09 532,616,432.92
合计 469,930,939.83 62,685,493.09 532,616,432.92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
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年年初余额 3,757,217,363.00 2,414,258,791.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5,092,277.85 1,465,522,157.4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2,685,493.09 91,770,370.39
应付现金股利 457,682,435.90 30,793,215.87
年末未分配利润 4,221,941,711.86 3,757,217,363.00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4,354,916,069.71 21,156,412,848.77 22,827,954,221.76 19,482,914,928.99
其他业务 276,350,743.18 314,230,285.94 449,682,634.14 526,721,066.83
合计 24,631,266,812.89 21,470,643,134.71 23,277,636,855.90 20,009,635,995.82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24,631,266,812.89 23,277,636,855.90
合计 24,631,266,812.89 23,277,636,855.90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报告分部 电解铝板块
主要产品类型
销售商品 24,629,634,239.77
租赁收入 1,632,573.12
合计 24,631,266,812.89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 24,631,266,812.89
合计 24,631,266,812.89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4,629,634,239.77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1,632,573.12
合计 24,631,266,812.89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报告分部 电解铝板块
主要产品类型
销售商品 23,271,257,112.90
租赁收入 6,379,743.00
合计 23,277,636,855.90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 23,277,636,855.90
合计 23,277,636,855.90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3,271,257,112.9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6,379,743.00
合计 23,277,636,855.90
确认的收入来源于:
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 127,112,053.06 143,998,086.84
前期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 100,192,303.79 139,081,212.92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
向客户交付产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中铝集团内部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
后30天内到期;对于中铝集团外部客户,通常需要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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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分摊至年末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确认为收入的预计时
间如下:
合计 141,905,591.23 127,112,053.0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564,774.14 30,703,854.69
教育费附加 19,689,121.61 21,931,324.78
房产税 32,257,596.08 31,574,472.24
土地使用税 8,349,551.34 8,367,950.08
印花税 14,347,856.66 13,485,489.86
环境保护税 13,200,000.00 24,383,324.61
其他 1,996,926.52 2,658,294.14
合计 117,405,826.35 133,104,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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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职工薪酬 150,652,510.16 135,873,629.24
折旧及摊销 15,834,354.73 14,650,271.57
中介机构费用 4,708,286.70 5,328,951.32
物业管理费 1,894,637.45 1,468,083.86
股权激励费用 3,111,231.90 5,254,028.72
办公用品及物料耗费 6,579,392.73 7,496,538.41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2,678,683.35 2,664,997.24
党建活动经费 1,544,149.15 2,580,128.93
修理及维修费用 7,320,794.03 5,197,552.44
水电费 1,228,499.00 863,456.49
保险费用 281,303.79 275,017.33
辞退福利 - 911,790.00
其他 5,288,532.12 9,391,064.75
合计 201,122,375.11 191,955,510.30
职工薪酬 67,621,718.75 80,522,599.17
折旧、折耗及摊销 34,435,913.29 40,622,209.58
燃料及物料消耗 276,863,560.16 238,153,668.56
其他 - 3,901,904.76
合计 378,921,192.20 363,200,3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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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利息支出 174,224,712.09 169,839,891.75
减:利息收入 76,857,317.00 73,041,470.18
汇兑损益 746,100.77 (306,016.25)
其他 903,778.25 1,210,107.64
合计 99,017,274.11 97,702,512.96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3,349,660.53 2,775,849.95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63,819,828.73 51,457,371.11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66,662.90 118,751.29
合计 67,336,152.16 54,351,972.35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349,660.53 2,775,849.95
合计 3,349,660.53 2,775,849.95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459,036.64 18,687,590.14
合计 34,459,036.64 18,687,590.14
存货跌价损失 104,770,672.49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注) 201,989,056.78 -
合计 306,759,729.27 -
注:本集团因部分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于2024年度闲置,对其进行了固定资产减值测
试,本次减值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为闲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计
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201,989,056.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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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罚款支出 104,247.79 23,223.35
碳排放权 127,155,309.43 15,094,339.62
其他 - 1,499,975.38
合计 127,259,557.22 16,617,538.35
当期所得税费用 450,429,115.77 391,672,687.40
递延所得税费用 (74,130,435.53) (1,855,030.36)
合计 376,298,680.24 389,817,657.04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利润总额 2,022,538,624.02 2,522,238,512.37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05,634,656.01 630,559,628.09
优惠税率的影响 (211,410,053.98) (259,878,438.03)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5,652,337.30 -
归属于联营企业的损益 (5,168,855.50) (4,659,397.54)
不可抵扣的费用 85,794,454.59 34,925,010.82
允许加计扣除的支出 (4,203,858.18) (6,114,970.76)
处置股权引起的利润变动 - (5,014,175.54)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76,298,680.24 389,817,6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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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46,239,943.78 2,132,420,855.33
加:资产减值准备 306,759,729.27 -
固定资产折旧 833,026,548.44 710,469,068.70
使用权资产折旧 57,565,955.45 41,168,582.80
无形资产摊销 53,679,793.22 42,101,913.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 5,193,142.17 (1,524,909.21)
财务费用 99,017,274.11 98,177,265.52
投资收益 (34,459,036.64) (18,687,59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74,130,435.53) (1,855,030.36)
存货的增加 (975,583,034.28) (21,745,761.82)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对应受限资金
的增加 (21,371,000.00) (10,749,000.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0,203,086.93 64,874,349.9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531,769,194.42 (383,248,371.34)
专项储备净(减少)/增加 (123,643.92) 1,441,90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7,787,517.42 2,652,843,2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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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
资和筹资活动列示如下:
新增使用权资产 57,693,056.37 55,717,105.92
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固定资
产及在建工程 7,479,772.06 30,300,616.57
现金的年末余额 27,186,743.05 25,323,835.9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5,323,835.95 99,130,145.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62,907.10 (73,806,309.75)
现金 27,186,743.05 25,323,835.95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7,186,743.05 25,323,835.9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186,743.05 25,323,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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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作为承租人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56,228,970.46 53,414,772.96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
用 18,958.26 32,500.00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87,603,914.65 83,987,946.02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的租
赁期通常为3年,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通常为20年-40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
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部分租赁合同要求本集团财务指标保持在一定水平。少数租
赁合同包含续租选择权、终止选择权、可变租金的条款。
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六、9;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附注
三、22;租赁负债,参见附注六、21。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对此
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1) 信用风险
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在接受新客户时评价信用风险,并对单个客户信用风险敞口设
定限额。在本集团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集团各项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等于其账面价值。
(2)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充足的资金和信用额度以满足流动性要求。本集团通过经营和借
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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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应付票据 450,000,000.00 - - - 450,000,000.00
应付账款 814,397,924.32 - - - 814,397,924.32
其他应付款 3,153,873,726.35 - - - 3,153,873,726.35
长期借款 251,513,404.13 2,418,604,290.84 322,852,913.53 463,232,748.93 3,456,203,357.43
租赁负债 77,673,769.50 77,673,769.50 233,021,308.50 964,001,038.86 1,352,369,886.36
合计 4,747,458,824.30 2,496,278,060.34 555,874,222.03 1,427,233,787.79 9,226,844,89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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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应付票据 350,000,000.00 - - - 350,000,000.00
应付账款 927,976,090.90 - - - 927,976,090.90
其他应付款 2,185,788,112.49 - - - 2,185,788,112.49
租赁负债 77,673,770.28 77,673,770.28 233,021,310.84 1,025,099,289.40 1,413,468,140.80
长期借款 237,677,303.61 231,363,613.13 2,271,914,577.43 - 2,740,955,494.17
合计 3,779,115,277.28 309,037,383.41 2,504,935,888.27 1,025,099,289.40 7,618,187,8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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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3)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负债有关。本集团
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如果借款利率上升/下降50个
基点,本集团的净损益会由于浮动利率借款利息费用的变化而减少/增加5,000,000.00
元(2023年12月31日:1,500,000.00元)。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为所有者提供回报,并保
持最佳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
可以调整对所有者的利润分配、向所有者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负
债。2024年度和2023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资产负债率 36.39% 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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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
价值为8,587,590,107.42元(2023年12月31日:4,065,079,773.02元)。于2024年12
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
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
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全额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继
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
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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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 公允价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租赁负债以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
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报价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 3,028,884,759.02 2,711,143,280.73 - 2,711,143,280.73 -
合计 3,028,884,759.02 2,711,143,280.73 - 2,711,143,280.73 -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披露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报价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 2,330,988,175.91 2,114,765,029.26 - 2,114,765,029.26 -
合计 2,330,988,175.91 2,114,765,029.26 - 2,114,765,029.26 -
长期借款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
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4年12月31日,针对长期借款等
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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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下列各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3)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7)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8) 本公司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
(9) 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0)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合营企业;
(11)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2)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或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
(13)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同受一方重大影响不构成关联方)。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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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对本公司 对本公司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决权比例
(%) (%)
铝土矿开采、氧化
铝、原铝的生产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和销售 100 100 17,022,672,951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铝集团。
本公司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五、1。
关联方关系
中油中铝(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
中油中铝(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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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关联方关系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有
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山西铝厂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兰州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头市森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头铝业集团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关联方关系
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头铝业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心有限公司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限公司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自关联方采购商品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46,609.31 803,238.94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659,412,729.07 818,653,338.36
包头市森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450,080,316.96 776,770,813.38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1,174,769.58 644,844.11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6,810,737.68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397,402,094.60 376,385,563.75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 15,712,239.65 2,790,570.8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8,678,875.57 -
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14,110,570.14 368,531,125.67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3,913,805.31 3,534,292.03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8,756,049,537.50 6,050,405,757.47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186,548,896.27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22,996,653.98 12,837,416.86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75,193,021.81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46,578,615.16 145,122,493.53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4,005,778,720.62 3,742,243,152.49
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 615,892,478.41 430,811,155.82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2,052,562.51 4,856,481.96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00.00 -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 -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0 -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中油中铝(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076,027.09
合计 15,259,773,600.18 12,942,825,906.2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73,511.30 23,792,991.66
包头市天成铝业有限公司(注) - 550,458.72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22,007,215.39 8,700,871.20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276,397,083.40 201,212,432.07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120,406,542.24 92,060,760.72
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142,769.44 483,650.60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5,905,518.66 568,511,613.76
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561,557.50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1,383,369,502.15
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 10,954,070.45
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 431,888.14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12,733,959.09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3,795,261,714.20 225,522,328.33
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0,067.50 -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8,941,570.67 -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9,291,167.05 17,022,318.24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 66,694.61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211,599,190.23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2,944.07
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735,392.57
合计 4,813,567,159.85 2,958,502,624.11
注: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转让了联营企业包头市天成铝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于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自关联方接受劳务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9,100,933.24 121,427,964.62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182,837,090.69 90,782,916.11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39,333,356.20 154,513,512.56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6,603.77 -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有限
公司 7,051,870.80 3,039,074.61
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06,194.69 1,451,327.44
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385,229.30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41,320.75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127,417,804.25 68,460,199.50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130,188.68
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28,113.21 -
山西铝厂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9,472,389.33 209,905.66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715,596.33 6,017,699.15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10,088,495.58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266,647.18 41,327,802.82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7,623,893.80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57,423.8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31,315,129.32 60,890,183.50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130,190.16 22,287,735.85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8,148,330.98 5,045,823.17
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 22,647,235.73 -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769,911.50 835,088.72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96,098,603.83 274,981,990.85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5,312,939.26 4,900,945.75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24,528,815.93 9,949,670.60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27,813,629.90 10,669,243.50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484,547.35 4,010,203.93
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1,493,805.31 -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77,547.17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98,301.88 188,679.24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121,951,599.20 46,498,700.36
合计 1,146,210,897.34 949,261,509.8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利息收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76,013,336.24 71,688,982.34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83,719.69 180,996.73
合计 76,397,055.93 71,869,979.07
利息支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08,783,333.35 108,486,111.26
租赁
作为出租人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租赁收入 2023年租赁收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656,000.04 656,000.04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976,573.08 976,573.08
包头市天成铝业有限公司 土地 - 550,458.72
合计 1,632,573.12 2,183,031.84
作为承租人
租赁资产 简化处理的 承担的租赁负债 增加的
种类 租金费用 支付的租金 利息支出 使用权资产
包头铝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土地 - 77,673,799.39 52,512,384.32 -
合计 - 77,673,799.39 52,512,384.32 -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租赁(续)
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资产 简化处理的 承担的租赁负债 增加的
种类 租金费用 支付的租金 利息支出 使用权资产
包头铝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土地 - 74,804,413.93 51,983,790.02 34,054,902.36
合计 - 74,804,413.93 51,983,790.02 34,054,902.3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495,135,369.08 4,774,292,207.88
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 - 150,386.84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565,000.00 - 565,000.00 -
合计 565,000.00 - 715,386.84 -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应付款项
应付账款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098,781.70 4,582,518.59
包头铝业集团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44,528.08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3,473,586.92 63,127,915.98
包头市森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1,756,336.52 -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7,946,071.53 6,215,253.08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4,174,632.20 1,267,184.00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 11,184,955.80
兰州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13,076.92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 11,382.95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 269,044.24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000.0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6,500.00 2,511,064.07
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 107,892,773.00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530,835.40 6,984.03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0.10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105,165.63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1,250.00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4,360,322.75 1,641,903.54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8,041,897.57 15,580,034.55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272,353,346.62 309,851,358.96
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 - 5,406,203.29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535,134.09 1,492,924.62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36,560.00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有限公司 - 1,633,756.30
合计 326,307,445.40 535,175,837.63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应付款项(续)
合同负债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162,086.13 -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89,304.51 89,304.51
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7,626.00 -
合计 1,269,016.64 89,304.51
预收账款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421,333.22 -
合计 1,421,333.22 -
其他应付款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058,634.23 4,857,481.82
包头铝业集团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 2,250,928.21
包头市天成铝业有限公司 2,135.48 2,135.48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9,418,728.00 1,750,325.46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32,639,969.24 15,978,836.81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3,000.00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3,188,614.00 -
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47,200.00 1,640,000.00
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4,000.00 6,800,000.00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应付款项(续)
其他应付款(续)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4,940.00 175,000.00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31,796,801.40 13,442,243.26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 135,000.00
山西铝厂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1,070,590.00 471,865.85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96,000.00 755,905.54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1,140,000.00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078,800.00 2,320,000.00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6,030,500.00 -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77,333.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5,212,668.93 5,164,183.58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82,494.38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14,082,741.56 12,457,747.82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92,508.91 4,450,084.33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4,809,327.00 2,790,520.25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102,750.00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04,000.00 393,656.98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 105,682.34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809,070.06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1,121,928.88 4,583,712.28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906,800.00 -
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1,181,600.00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200.00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23,815,704.50 12,321,341.74
中油中铝(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52.59 -
合计 168,714,944.72 95,931,299.45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应付款项(续)
应付股利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720,358,121.51 1,720,358,121.51
合计 1,720,358,121.51 1,720,358,121.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4,669,444.64 24,669,444.64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812,539.85 25,129,566.26
合计 51,481,984.49 49,799,010.90
长期借款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租赁负债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67,813,138.93 794,657,527.59
合计 767,813,138.93 794,657,527.59
除长期借款外,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担保。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2,048,469.20 24,624,663.17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94,555,661.80 1,017,215,111.20
合计 94,555,661.80 1,017,215,111.20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拟于2025年2月28日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华云新材料签订吸收合并协议。本次吸收
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作为合并后存续公司承接华云新材料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及人员,并注销华云新材料的法人主体资格。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合计 208,692,235.36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均来自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认为该款项信用风险极低。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2,926,824,117.30 4,116,722,759.05
减: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坏账准备 - -
合计 2,926,824,117.30 4,116,722,759.05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合计 2,926,824,117.30 4,116,722,759.05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科目核算,本公司认为该资金池本金及利息信用风险极低。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子公司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700,000,000.00 1,200,000,000.00
联营企业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87,109,690.65 70,735,276.41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2,141,237.57 2,106,582.31
内蒙古圪柳沟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426,156,729.70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合计 1,215,707,657.92 1,273,141,858.72
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见附注五、1。
联营企业的主要信息: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 业务性质 本公司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
(%)
联营企业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汽车租赁、停车服务等 49.00 权益法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33.33 权益法
内蒙古圪柳沟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煤炭开采、能源项目开发 14.29 权益法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碳素制品生产与销售 49.00 权益法
本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战略伙伴,从事电解铝用
碳素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对本公司活动具有战略性。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本年增加 权益法下投资损益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现金股利 余额 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70,735,276.41 - 28,692,403.77 1,335,757.64 (13,653,747.17 ) 87,109,690.65 -
内蒙古丰融配售电有限公司 2,106,582.31 - 34,655.26 - - 2,141,237.57 -
内蒙古圪柳沟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0 - - - - 300,000.00 -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注) - 442,964,752.09 5,731,977.61 - (22,540,000.00 ) 426,156,729.70 -
合计 73,141,858.72 442,964,752.09 34,459,036.64 1,335,757.64 (36,193,747.17 ) 515,707,657.92 -
注:2024年3月,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49%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4年3月31日
为实际交割日,2024年1-3月过渡期内损益由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享有。于2023年12月31日,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主营业务收入 11,333,435,515.31 10,417,824,499.59
其他业务收入 470,880,421.46 581,674,304.02
合计 11,804,315,936.77 10,999,498,803.61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11,804,315,936.77 10,999,498,803.61
合计 11,804,315,936.77 10,999,498,803.61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报告分部 电解铝板块
主要产品类型
销售商品 11,797,772,629.66
租赁收入 6,543,307.11
合计 11,804,315,936.77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 11,804,315,936.77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1,797,772,629.66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6,543,307.11
合计 11,804,315,936.77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报告分部 电解铝板块
主要产品类型
销售商品 10,988,209,742.29
租赁收入 11,289,061.32
合计 10,999,498,803.61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 10,999,498,803.61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0,988,209,742.29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11,289,061.32
合计 10,999,498,803.61
确认的收入来源于:
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 58,541,836.55 68,615,131.88
前期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 31,813,841.38 63,890,012.06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
向客户交付产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中铝集团内部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
后 30 天内到期;对于中铝集团外部客户,通常需要预付。
分摊至年末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确认为收入的预计时
间如下:
合计 61,685,651.79 58,541,836.55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459,036.64 18,687,590.14
子公司的股利收入 302,910,319.00 -
合计 337,369,355.64 18,687,590.14
十三、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