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05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
事 5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夏爱东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
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新财务数
据、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经审议本次发行的预案(修订稿)内容,监事会同
意公司更新编制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本次发行的
最新进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更新编制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实施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监事会同意公司更新编制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
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