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
理张建春先生和总经济师郝占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年龄原因,张
建春先生和郝占标先生分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济师职务,其辞职后将在公
司担任非董监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事项自辞
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建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3 万股,股权激励已获授予的限售
股 240 万股。张建春先生和郝占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
职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张建春先生和郝占标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践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使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
献。公司董事会对张建春先生和郝占标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