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12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
届十九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审计报告》。
六、审议《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
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
信息,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四、审议《关于新农开发董事、监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考核
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较好的执行
了薪酬及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符合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是有利于公司
经营发展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5)。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