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建元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
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
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二)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
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
信等 2016 年报
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四)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上述议案
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4 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联席经营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 2024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
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议案》,同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
定书,其中,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一)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或涉及意见分歧
事项相关的重大问题,项目组应当按照本所重大事项咨询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向技术标准部提交重大问题请示,以咨询技术标准部的
意见或建议。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
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如项
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与项目组之间存在意见分歧,项目组应当负责向
事务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包括:(一)向技术标准部提交重大会
计审计问题请示;(二)向审计风险管理部提交重大风险问题及事
项请示。只有当意见分歧得到妥善解决之后,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
业务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
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
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
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
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工作方案
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及详
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审计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
作成果。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对于关键审计
事项、重点关注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等制定了具体的审计应对方案,
对重点审计程序等做了规范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
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业务约定书》明确规定了双
方的保密内容、范围、义务、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也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协议要求规范各项
工作。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恰当的
审计报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