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 3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 名,预留授予 31 名,首次和预留人
员存在重合)离职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拟归属的 159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100 名,预留授予 126 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绩效考核结果合规、
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03.6755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