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1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 8 号武汉菱电汽
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782,32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41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请的律师曹阳、宋丽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777,229 99.9834 0 0.0000 5,100 0.016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比例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号 (%) (%)
)
《关于补充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曹阳、宋丽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