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
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回购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禹城支行签署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专项用于
公司股票回购,借款期限36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982,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9,78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