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进展
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
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价格为 4.5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999,995.27 元,扣除发行费
用 11,537,259.9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8,462,735.34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5 号)以及《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6
号)。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
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合计 27,8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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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
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使
序号 投资构成 拟使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未经审计)
合计 21,744.76 14,090.76
注 1: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
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对本项目的投资结构明细进行调整,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格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调整后的金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初步计算的结果,以上计算的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所致,具体以
后续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准。
注2:公司募投项目购置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交付日期较原定计划有所推迟,但主要设备
目前已经进场并正在调试,即将进入部分规格产品的批量生产阶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深圳市英唐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MEMS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至2026年9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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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AI大模型技术的实施应用,加速了智慧交通、智慧工厂以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的智能化演进进程,不仅拓展了对MEMS微振镜的应用场景及需求数量,也在精
度、稳定性等多维度对性能规格提出了不同要求。为精准覆盖激光雷达(自动驾
驶、机器人、无人机、城市NOA系统)、投影显示(微型投影、AR/VR眼镜、车
载投影、HUD)等应用场景,公司调整开发规划,在原有φ1mm、φ4mm的规格
基础上增加多个其他规格的MEMS微振镜产品研发,强化技术适配性与场景覆盖
能力。
基于前述开发规划的调整,加上部分设备交付时间有所延误,经过审慎的评
估与决策,公司计划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适当延长至2026年9月。
此举旨在通过丰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矩阵,满足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巩固技术
领先地位并提升长期经济效益。
四、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
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业务基础巩固与转型升级的战略需求
公司依托深厚的客户资源以及逾二十年的业务经验,坚定不断夯实分销业务
基础,同时不断挖掘行业新机遇,持续优化整合业务并向上游半导体设计开发领
域转型升级,力求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利用。公司正积极向上游半导体设计开
发领域进行战略转型升级,不仅是对公司业务深度的拓展,更是对未来技术趋势
的精准把握。
MEMS微振镜项目是公司向半导体设计开发领域进军的关键一环,公司基于
子公司日本英唐微的第一代MEMS振镜的压电加磁性技术,加入缩小化技术,使
产品体积更小,应用场景更丰富,不仅能应用在激光雷达领域,还能应用在投影
显示领域,包括AR/VR眼镜、HUD、微型投影仪、车载投影等。持续推进该项目
的实施,对于公司实现业务转型、提升技术实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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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寻求更高附加值产品与自主可控业务发展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毛利率普遍较低,为了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公司积极
寻求更高毛利的业务领域,以实现效益的持续增长。开发自主可控的MEMS产品,
正是公司应对分销毛利较低、创造更大效益与价值的重要策略。MEMS微振镜作
为扫描核心组件,在多个高科技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其自主可控的研发与
生产将显著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望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
同时,自主可控的MEMS产品也将增强公司的供应链稳定性,降低外部依赖
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推进MEMS微振镜项目,不仅是公司业务基础巩固与转型升级的战略需
求,更是提升毛利、实现自主可控业务发展的必然选择。该项目的推进,将为公
司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为强劲的增长动力,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
的战略意义,具有实施的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仅就激光雷达而言,随着自动驾驶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激光雷达作为关键
传感器,确保安全导航和环境感知。此外,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的普及
增加了对激光雷达的需求,因其能提供精确的实时三维信息,提升道路安全。随
着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激光雷达开始渗透到无人机、机器人、智慧交通系统及新
兴的消费电子产品中,且市场对激光雷达的需求越来越高。根据中投产业研究院
数据显示,预计中国2024-2028年激光雷达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5.20%,2028
年将达到143.5亿元。公司的MEMS微振镜作为激光雷达的核心扫描组件,具有巨
大的市场空间。
在投影市场方面,市场上主流的投影方案为DLP(Digital Light Processing)、
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等方案。但应用到狭小不规则、能耗要求低以
及成本严格控制的车载投影领域,两种方案各有其局限性,DLP体积大且易受环
境光影响,LCoS成本高。对比其中更为主流的DLP路线方案,应用了MEMS振镜
技术的LBS方案,因其小体积、无聚焦成像、Mems mirror的高速调制能力、灵活
性和低功耗的特点,在车载投影方案的角逐中显现出巨大潜力。
另一方面,面对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将逐步推进生产技术方案的国产化进程,
通过整合国内优质资源,深度挖掘本土技术优势,显著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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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面对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的压力时,能够通过成本优势保持竞争力。
综上,公司凭借技术升级与成本优化的双重优势,主动应对市场环境持续变
化的挑战,积极把握下游需求日益增长的机遇,进一步强化了产品在市场中的竞
争力,为项目的继续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公司认为本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公司将基于调整后的开发规划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
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
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存在项目金额不足的情况,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
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新兴应用的市场需求变化、产品成本售价
波动以及其他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是基于公司MEMS微
振镜产品开发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有利于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优化资金
和资源配置,且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相符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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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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