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编号:2025-006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崴电子”)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 27,243.9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钧崴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87 号)同意注册,钧
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净额为人民币 619,453,325.2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安
永华明(2025)验字第 70052557_B01 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额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合计 112,744.98 112,744.98 61,945.33
三、以自筹资金支付预先投入和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4,175.46 万元(不含增值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52557_B02 号)
(以下简称《鉴
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预先投入金额
为 23,382.12 万元,本次拟置换 23,068.5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用募集 自有资金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入金额
电流感测精密型电阻
生产项目
调整后拟用募集 自有资金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入金额
万颗项目
钧崴珠海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合计 112,744.98 61,945.33 23,382.12 23,068.5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为 4,175.46 万元,本次拟置换 4,175.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已支付
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 金额 拟置换金额
金额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
合计 7,388.04 4,175.46 4,175.46
注:1、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率为 0.025%。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
“本次发行人公开
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发行人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3,068.52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75.46 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7,243.9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钧崴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对钧崴电子实施该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