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5-008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2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上午 9:15 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空地勤保障中
心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楚海涛先生
公司董事长吴志鹏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
公司董事楚海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1,323 人 , 代 表 股 份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57,324,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00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6 人,代表股份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共 1,319 人 , 代 表 股 份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1,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14 人,代表股份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3,570,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4%;反对 5,392,371 股,占出席
本 次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503% ; 弃 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4,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082%;反对 5,392,371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588%;弃
权 173,7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批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2,621,4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7%;反对 6,275,672 股,占出席
本 次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4077% ; 弃 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05,2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090%;反对 6,275,672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024%;弃
权 239,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3,363,8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9%;反对 5,350,471 股,占出席
本 次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476% ; 弃 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47,6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960%;反对 5,350,471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338%;弃
权 422,7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25 年 2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耿辉、李洁。
(三)律师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