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5 18: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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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度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授权期
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0.3
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4.2 亿元。
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详细信息可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天安”)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盘河村北
  注册资本:8569.191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676839033N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有辉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2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
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
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
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元)(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元)(未审计)
总资产         364,882,682.59          352,832,925.40
总负债         239,320,165.79          225,667,048.64
净资产       125,562,516.80         127,165,876.76
                      经营业绩
 项目    2023 年度(元)(经审计)       2024 年半年度(元)(未审计)
营业收入      254,368,729.87         121,231,573.04
净利润       -55,034,985.08           745,990.41
  经查询,被担保方山东天安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山东天安为公司持股 98.05%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
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故山东天安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
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意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山东天安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
余额折合人民币 1,500 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是债权人自 2025 年
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决算期间。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
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保证期间为决算期届至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中贷款还款方式采用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人履行最后一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
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权决算期提前届至的,保证人保证期间
自决算期提前届至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7.23%,其中,控股子
公司山东天安为公司提供了 2.025 亿元担保额度,公司为山东天安提
供了 0.15 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999 万元,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5.86%。
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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