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 129 号地铁设计大厦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迪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占公司股 占公司股
股东 股东
股份数 份总数比 股份数 份总数比
人数 人数
例 例
总体出席情况 191 320,164,009 78.4087% 190 9,160,901 2.2435%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 3 313,650,414 76.8136% 2 2,647,306 0.6483%
网络投票情况 188 6,513,595 1.5952% 188 6,513,595 1.5952%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8,326,898 股。
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20,065,009 99.9691% 68,200 0.0213% 30,800 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061,901 98.9193% 68,200 0.7445% 30,800 0.3362%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20,060,209 99.9676% 81,500 0.0255% 22,300 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057,101 98.8669% 81,500 0.8896% 22,300 0.243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20,054,109 99.9657% 87,600 0.0274% 22,300 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051,001 98.8003% 87,600 0.9562% 22,300 0.243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20,059,009 99.9672% 81,900 0.0256% 23,100 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055,901 98.8538% 81,900 0.8940% 23,100 0.2522%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20,080,609 99.9740% 47,700 0.0149% 35,700 0.0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077,501 99.0896% 47,700 0.5207% 35,700 0.3897%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徐子林律师、蔡慧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