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4 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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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
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
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
立信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立信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评估程序、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总体审计
结论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
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会
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在后续正式审计中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项目
负责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
议。
  (三)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袁蓉丽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金锦萍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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