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4 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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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522        证券简称:上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17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7,186.6667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350.84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 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
 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37,186.6667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350.84 万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 年年度,公司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575,671.1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961,556,102.11 元,未分配利润为 483,141,066.95 元。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508,400.04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4,320,018.13          -             -
 营业收入(元)   2,508,490,666.34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3,508,400.04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3,508,400.04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4 年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
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 2024 年度数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拟进行现金分红 4,350.84 万元,分
红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2023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司章程》
和公司《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
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
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
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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