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25-00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3.08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乐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部
分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8,650,757 97.3984 1,341,861 1.6617 758,918 0.939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42,843,357 99.3852 3,017,641 0.4665 958,818 0.148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年度日
常关联
交易执
行及
年度预
计情况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武芳芳 张永权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