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0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与关联方江西聚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聚宝”)签订《江西聚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稻谷产业链深加
工项目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和《江西聚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稻谷
产业链深加工项目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为其提供工程服务,预计总金额约
为 1,233.88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
决。本次交易发生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江西聚宝(包括受同一
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聚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81MADM7CBL3W
法定代表人:霍坚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5 月 16 日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生态科技园规划四路
C-02-04 地块第一栋综合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
品技术研发,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粮食收购,机
械设备研发,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聚宝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下
属控股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江西聚宝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此次业务委托,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机电
公司通过公开程序中标关联方的招标项目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聚宝
乙方:机电公司
工程施工合同》
(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管道及配套设备设施安装(包括管道及配
套设备设施安装),主要内容为:蒸汽、物料、压缩空气、冷凝水进回水、纯水、
自来水、稀酸稀碱、浓酸浓碱等各类主管道及其配套管件、管道仪表、阀门、管
架管廊机架等;生产车间内各生产设备间上述相关管道及其配套管件、管道仪表、
阀门、管架管廊机架等;与上述管道相关的各类操作检修平台。实际制作加工、
结算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及甲方提供的工作联系函及签发的图纸为准。
(2)合同金额:合同暂估总金额为 7,168,738.07 元(含税),税率为 9%。
(3)结算方式:按合同(中标)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
金额经第三方审计核定。
(4)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留 10%为合同质保金,
质保期为自调试合格之日起 1 年,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甲方须在 1
个月内支付乙方质保金(无息)。
工程施工合同》
(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深加工车间、米加工车间、锅炉房电气设
施及配电线路安装、调试;室外发电室外柴油发电机组及配电线路安装、调试;
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及配电线路安装、调试;部分甲供设备设施的电气及自动化安
装、调试;其他配套电气安装、调试等。
(2)合同金额:合同暂估总金额为 5,170,047.58 元(含税),税率为 9%。
(3)结算方式:按合同(中标)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
金额经第三方审计核定。
(4)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留 10%为合同质保金,
质保期为自调试合格之日起 1 年,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甲方须在 1
个月内支付乙方质保金(无息)。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机电公司承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为关联方提供工程
服务,属于其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同时也能满足关联方生产经营
需要。本次交易系机电公司通过公开程序中标关联方的招标项目而形成的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不会影响公
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江西聚宝等同一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
制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公司已审议披露、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金
额外,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767.39 万元;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机电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其业
务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湘潭电化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增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