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
变更持股方式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
露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
人员拟变更持股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立磐”)
和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是
本 公 司 的 首 发 前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 分 别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10,596,000 股 和
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的股份由间接持有变更为其本人
直接持有。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
通过华联立磐、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79.8%;董事兼总经理丁学文
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凌庆财先生、监事罗新果先生、监事易金生先生、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副总经理张平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
各自通过华联立磐、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0%。
截至公告日,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变更公司股份持股方式
的工作提前执行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前 本次变更 变更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变更数量 占比 持股数量 占比
华联立磐 10596000 4.20% 4938000 1.96% 5658000 2.25%
华联悟石 8304000 3.30% 5037335 2.00% 3266665 1.30%
变更
持股人 变更价格区
股东名称 变更方式 实 施 期 间 数量
明细 间(元)
(股)
彭龙 大宗交易 2025.01.14--2025.01.17 10.61-11.03 383000
叶守明 大宗交易 2025.01.14--2025.01.17 10.61-11.03 400000
罗新果 大宗交易 2025.01.14--2025.01.17 10.61 450000
黄宇林 大宗交易 2025.01.14 10.61 200000
丁学文 大宗交易 2025.01.17--2025.01.21 11.03 360000
华联立磐
兰学军 大宗交易 2025.01.23 11.30 315000
凌庆财 大宗交易 2025.01.17 11.03 450000
谢云庚 大宗交易 2025.01.21 11.36 270000
许君奇 大宗交易 2025.01.27-2025.02.17 11.30-11.33 2110000
唐日晖 大宗交易 -- -- 0
合计 4938000
易金生 大宗交易 2025.01.14 10.61 383000
张平 大宗交易 2025.01.21 11.36 383000
叶建明 大宗交易 2025.01.17--2025.01.21 11.03~11.36 450000
丁学文 大宗交易 2025.01.21 11.36 660000
华联悟石
谢桂开 大宗交易 2025.01.23 11.30 200000
许君奇 大宗交易 2025.01.23-2025.02.17 11.26-11.30 2611335
李顺禄 大宗交易 2025.01.24 11.26 350000
合计 5037335
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计算,2%上限为5037335股,截至公告日,
华联悟石已达到上限,华联立磐接近上限且剩余部分数量无法满足单独大宗交易额度,至此,
本轮大宗交易自2025年1月14日开始至今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 计划权益变动后
直接 间接 合计 合计持 本次权益 直接 间接 合计 合计持
姓名 职务 持股 持股 持股 股占总 变动数量 持股 持股 持股 股占总
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本比 (股) 数量( 量(股 数量(股 股本比
(股 ) ) 例% 股) ) ) 例%
)
董事
许君奇 0 7546000 7546000 3.00% 4721335 4721335 2824665 7546000 3.00%
长
董事
兼
丁学文 0 1020000 1020000 0.40% 1020000 1020000 0 1020000 0.40%
总经
理
董事
兼
凌庆财 0 450000 450000 0.18% 450000 450000 0 450000 0.18%
财务
总监
罗新果 监事 0 450000 450000 0.18% 450000 450000 0 450000 0.18%
易金生 监事 0 383000 383000 0.15% 383000 383000 0 383000 0.15%
副总
经理
兼
彭龙 0 383000 383000 0.15% 383000 383000 0 383000 0.15%
董事
会秘
书
副总
张平 0 383000 383000 0.15% 383000 383000 0 383000 0.15%
经理
其他 135000
丁芝平 0 135000 0
人员
其他
兰学军 0 180000 180000 0
人员
其他
谢云庚 0 300000 300000 0.12% 270000 270000 30000 300000 0.12%
人员
其他
叶守明 0 450000 450000 0.18% 400000 400000 50000 450000 0.18%
人员
其他
唐日晖 0 450000 450000 0.18% 0 0 450000 450000 0.18%
人员
其他
黄宇林 0 200000 200000 0.08% 200000 200000 0 200000 0.08%
人员
其他
叶建明 0 450000 450000 0.18% 450000 450000 0 450000 0.18%
人员
其他
李顺禄 0 350000 350000 0.14% 350000 350000 0 350000 0.14%
人员
其他
谢桂开 0 200000 200000 0.08% 200000 200000 0 200000 0.08%
人员
合计 13330000 13330000 9975335 9975335 3354665 13330000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华联立磐、华联悟石承诺如下:
“1、自华联瓷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
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华联瓷业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行的股份。
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华联瓷业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
动延长6个月。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外,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如果《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
企业持有的华联瓷业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自华联瓷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联瓷业回购本人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已发行的股份。
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华联瓷业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
延长6个月。
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华联瓷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华联瓷业股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外,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
如果《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
人持有的华联瓷业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丁学文、凌庆财、彭龙、叶
建明、罗新果、易金生、唐日晖承诺如下:
“1、自华联瓷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华联瓷业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行的股份。
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华联瓷业股票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
长6个月。
有华联瓷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华联
瓷业股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外,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
如果《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
人持有的华联瓷业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变动系上述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从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
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丁学文先生、董事兼财
务总监凌庆财先生、监事罗新果先生、监事易金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彭龙先生、副总经理张平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前已披露的变更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部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承诺的情形。
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四、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