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5 证券简称:南模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前海海润荣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润荣丰”“转让
方”)保证向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模生
物”)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3.09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169,453 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导致权益变动后, 海润荣丰持股比例由 7.46%减少至 5.96%,股
东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海润荣丰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持股数 实际转让 实际转让 转让后
序 持股 拟转让数
股东姓名 量 数量 数量占总 持股比
号 比例 量(股)
(股) (股) 股本比例 例
合计 5,819,771 7.46% 1,169,453 1,169,453 1.50% 5.96%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深圳前海海润荣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深圳前海海润荣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比例将从 7.46%减少至 5.96%,股东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海润荣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7.46%
减少至 5.96%,股东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深圳前海海润荣丰投 深圳前海海润荣丰投资合伙企业(有
名称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限合伙)
伙)基本信息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 59 号
海运中心主塔楼 13 楼-13113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19 日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股) 例
深圳前海海润 人民币普
询价转让 2025 年 2 月 19 日 1,169,453 1.50%
荣丰投资合伙 通股
企业(有限合
合计 - - 1,169,453 1.50%
伙)
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深圳前海海润 合计持有股份 5,819,771 7.46% 4,650,318 5.96%
荣丰投资合伙
其中:无限售
企业(有限合 5,819,771 7.46% 4,650,318 5.96%
条件股份
伙)
合计持有股份 5,819,771 7.46% 4,650,318 5.96%
合计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量(股) 本比例 (月)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 合格境外机构
限公司 投资者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人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 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 人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2 月 13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南模生物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83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管理公司 19 家、证券公司 13 家、保险公司 4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 家、私
募基金管理人 40 家、期货公司 1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2 月 14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8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
了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8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4 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3.09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