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9 2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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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岭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富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5 号)
同意注册,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33.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为人民币 67,800.0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 70046014_B01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
报告》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原预定可使用
                       入总额            投入金额             状态日期
    年产 2 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
    目
         合计              67,800.08     54,027.87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2 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 万吨生物降
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延期原因
    对于年产 2 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 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项目
总投资 62,105.23 万元,拟利用募集资金 42,100.00 万元,本项目 2021 年开始建
设,于 2023 年底基本完成厂房建设,并陆续投产,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该
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33,508.76 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的 79.59%。由于 PLA
等生物降解材料的耐热性能等方面与传统塑料的差异,以及较高的产品成本,目
前市场规模总体相对较小,同时,国内政策方面从主要支持生物降解材料产品替
代传统塑料制品,发展到塑料制品回收循环利用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替代两者并
重,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和国内政策情况,调整了募投项目塑料餐饮具和生物
降价材料餐饮具的结构,并放缓了生物降解材料餐饮具产品的设备投资进度,因
此,截至目前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慢于原先计划。
    对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4,000.00 万元,项目于 2022 年 1 月
立项备案,计划建设周期为 2 年,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该项目已经投入 519.11
万元。由于公司在传统塑料餐饮具方面的研发设备较为齐全,研发投入主要为材
料投入和研发人员薪酬等。本次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设备投资等主要是针对生物
降解材料制品,由于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市场需求、国内政策等原因,以及公司 IPO
发行上市进程时间较长,募集资金到位较晚,因此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投入进度。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研
究,现将“年产 2 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 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及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
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对
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2 万吨
可循环塑料制品、2 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对富岭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杰畏         周波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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