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9 1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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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议于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高、中低
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总经理在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
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需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
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东方国信”)
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构成公司对内蒙古东方国信的担保义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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