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美丽生态”)
及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
其与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建设工程分包合
同纠纷一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号《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2023)京仲案字第 01671 号《裁决书》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2025)京 03 执 120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认为(2023)京仲案
字第 01671 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决定立案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京 03 执 120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