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 总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姓名 职务 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股
(万股) 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潮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长) 105.00 4.11% 0.03%
蒋承宏 董事/联席 CEO 122.50 4.79% 0.04%
韩继深 董事/联席 CEO 35.00 1.37% 0.01%
张宇迎 董事/总裁 107.50 4.21% 0.03%
张瑾 董事 30.00 1.17% 0.01%
苏莉 常务副总裁 67.50 2.64% 0.02%
张晓阳 副总裁 50.00 1.96% 0.02%
黄保光 副总裁 30.00 1.17% 0.01%
宗波 总裁助理/财务总监 50.00 1.96% 0.02%
姜杨 总裁助理 55.00 2.15% 0.02%
孙典飞 总裁助理 55.00 2.15% 0.02%
王博涵 总裁助理 60.00 2.35% 0.02%
林燕 总裁助理 50.00 1.96% 0.02%
梁宏玉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47.50 1.86% 0.02%
小计 865.00 33.84% 0.28%
二、核心管理/业务人员(共计 60 人) 1,182.50 46.26% 0.38%
首次授予部分数量合计 2,047.50 80.11% 0.66%
三、预留部分 508.498 19.89% 0.17%
合计 2,555.998 100.00% 0.8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
额,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注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
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
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注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将激励对象王博
涵先生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核心管理/业务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