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 公告编号:2025-0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8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室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35 人 , 代 表 股 份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50,198,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3,307,91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653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4 人,代表股份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50,198,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3,305,61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652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5%。
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 B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
有股东所持有 股股东所持有 B 股获
姓名 获选总票数 A 股获选票数 有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股份 效表决权股份 选票数
股份总数比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例
马捷 251,553,530 99.2296% 251,553,530 99.2305%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 B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
小股东所持有 A 股获选票 股中小股东所 B 股获选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所持有效表
效表决权股份 数 持有效表决权 票数
决权股份总
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数比例
马捷 17,484,094 89.9520% 17,484,094 89.9626% 0 0.0000%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魏俊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 B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
有股东所持有 股股东所持有 B 股获
姓名 获选总票数 A 股获选票数 有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股份 效表决权股份 选票数
股份总数比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例
魏俊峰 251,549,928 99.2282% 251,549,928 99.2291%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 B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
小股东所持有 A 股获选票 股中小股东所 B 股获选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所持有效表
效表决权股份 数 持有效表决权 票数
决权股份总
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数比例
魏俊峰 17,480,492 89.9334% 17,480,492 89.9441% 0 0.0000%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反对比例 弃权(股)弃权比例
(股)
与会全体
股东
其中: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2,300 2,300 1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弃权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反对比例 弃权比例
(股) (股)
中小股东 19,410,242 19,001,042 97.7564% 409,200 2.1052% 26,900 0.1384%
其中: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2,300 2,3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