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8 1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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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
司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中期票据。
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拟注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中期票据,在注册额
度有效期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分期发行。
   不超过 10 年。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
   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外部债务。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
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无担保。
  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本次注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和
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日期、发行
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
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
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工作;
日止。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和发行
中期票据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经营
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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