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1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2 月 14 日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24 人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635,800 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远海运能
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完成了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
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1、2023-042 等)。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4〕109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
中远海能实施本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6)。
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6)。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草案)>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处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
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0)。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就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向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
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5、2024-076、2024-077)。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
(二)授予数量:4,635,800 份
(三)行权价格:人民币 12.09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相
应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将根据《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授予人数:24 名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 7 年;在授予日后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股票期权将被锁定,不得行权;锁定期满后在公司和激励
对象满足相关业绩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 33%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0 日 33%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 12 月 3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0 日 34%
注:如上述行权期对应的行权时间起始日并非交易日,则以行权期内的首个交易日为起
始日,如上述行权期对应的行权时间截止日并非交易日,则以行权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截止日。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
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
以注销。
(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期权数量 占预留授予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万份) 权总数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总部核心管理人员(12 人) 232.52 50.16% 0.049%
下属公司核心管理人员(12 人) 231.06 49.84% 0.048%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24 人) 463.58 100.000% 0.097%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
《中远海能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
公告》一致。
三、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权名称:中远海能期权
(二)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87、1000000788、1000000789
(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经
测算,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授出的 4,635,800 份预留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成
本为人民币 22,808,136 元。本次授出的股票期权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内
摊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年度摊销金额
(人民币,万元)
注:如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以上测算结果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金额为准。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
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