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8日以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叶婷女士、彭雪
妮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
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并同意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6.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票增值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
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条件。
《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87 万份股票增值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