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中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
规则的要求,对中一科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
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 1,683.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3.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5.97
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325.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华明(2022)验字第 61378651_C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披露的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
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
建设项目
中一科技 1.3 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
箔建设项目
中科铜箔 1.3 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
箔建设项目
合计 270,489.85 260,325.4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限公司云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
梦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7 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湖北中科铜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铜箔”)、中金公
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未经审计)列示如下:
专户总余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元)
中一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416080100100764246 285,054,329.5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
中一科技 17519501040012644 104,818,912.19
行
中一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 1812024129200270408 1,773.39
中一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712900015510503 0.10
中一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712900015510807 73,871,126.26
中科铜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416080100100764363 10,550,086.2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
中科铜箔 17519501040012651 0
行
中科铜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 1812024129200272584 27,113,546.88
合计 501,409,774.69
注: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建设项目”“中科铜箔 1.3 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
的议案》
箔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扣除未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2,952.2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22,952.20 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建设
项目”节余资金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为开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为 416080100100764363 的募
集资金账户。“中科铜箔 1.3 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为开户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账号为 1812024129200272584 的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未支付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
利息收入
项目名称 诺投入总额 计投入金额 款项金 金额(5)=(1)-(2)+(3)-
(3)
(1) (2) 额(4) (4)
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注:1、未支付款项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 ,后续将
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等的净额;
支行,账号为 17519501040012644 的募集资金账户;
项 1,402.73 万元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 3,761.01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 3,761.01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由于募投项目周期较长,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进度和质量
的前提下,优化配置资源,加强对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部
分募集资金。
(二)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资金收益,增加
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基于谨慎性,公司未从募集资金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薪酬费用。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审慎地使用募
集资金。截至目前,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考
虑到前述薪酬费用(包含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若从募
集资金专户中直接支付,会出现同一公司通过不同银行账户支付人工费用的情况,不
便于员工薪酬与福利的核算与发放及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对于募投项目实施涉及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4 年
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将暂时保留
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尚未支付的款项将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后续该部分资金产生的
利息收入与手续费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款项支
付完毕及剩余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后,届时公司将按约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依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审
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
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本次拟结
项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且高于 1,000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
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依据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王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