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公司
总股本 7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分配金额为
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7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2 月 21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2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2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2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工业功能区
咨询联系人:潘红星
咨询电话:0579-87603887
传真电话:0579-87603891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除权除息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