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及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
)于 2025 年
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及更名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中
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按其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股份制
改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公司拟分拆中鼎集成至香港联交所上市。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临 2024-037 号)。
为推进中鼎集成分拆上市工作,中鼎集成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治理水平,以满足未来进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要求。
本次股改计划不涉及控制权变更,公司仍将保持对中鼎集成的控股地位。
二、中鼎集成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
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运输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
设备、输送设备及辅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货架、金属结构的设计、研发、制
造、销售、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有限合伙)
合计 7,430 100
三、股份制改造方案
(一)公司组织形式:以全体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将中
鼎集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改基准日:以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为审计及评估基准日。
(三)审计、评估事宜:中鼎集成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审计,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本次股份制改造中鼎集成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
(四)折股方案:以截至股份制改造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中鼎集成的
账面净资产为基准,按 1:0.2480 的比例折股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2,000 万股,
超过股本的净资产全部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中鼎集成本次股份制改造不存在
净资产评估值低于账面值的情形,合法合规。
(五)股份制改造后公司名称拟变更为“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六)发起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中鼎集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各发
起人按照原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比例,相应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各发起人
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000 100.0000 /
(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中鼎集成有限责任公司阶段的全部债权、债
务由拟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合同、
协议均由拟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经营资质、
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均进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并在股份公司成立后办理
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或资质变更手续。
(八)职工安置事宜:本次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主要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涉及业务调整、人员裁减等事项,不涉及
对职工重新安置的情况。
四、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鼎集成进行股份制改造,可进一步明晰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为中鼎集成持续、健康发展提
供良好的制度保证,以满足其未来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要求。
本次股份制改造不涉及公司放弃相关股东权利或增加股东义务的情形,中鼎
集成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的控制地位,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