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4 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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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1 月 1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
份,共计 2,135,742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
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人 民 币 334,424,166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
方式如下:
  特别提示: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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