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中山
东路 1800 号国华金融中心 49-50F)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9.49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08,954,157 99.9451 178,176 0.0435 46,300 0.011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订对外投
资协议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劳正中、许洲波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