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4 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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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03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
                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一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
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72.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
购重组)
   〔2025〕1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
求,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 1 个月,如难以在前述时间内回复
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
实。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完整的书面回复及相关文件。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
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自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 1 个月提交《审核问
询函》的书面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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